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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記者 邵麗蓉
  王艷姮,2013年12月入選“中國好人榜”敬業奉獻好人。作為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行政一庭副庭長,王艷姮工作以來獲獎無數。2002、2004、2005年分獲上海法院系統三等功,2007年3月被評為上海市“三八”紅旗手,2011年12月獲三項上海法院示範庭審、一項精品案例和一項優秀裁判文書。
  工作中給自己約法三章
  王艷姮所在的黃浦法院行政審判庭的主要工作是處理“民告官”案件,大到審查環保部門對輸變電工程所作的環保審批是否正確、政府發出征收公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涉及廣大群眾共同利益的案件,小到審查人保部門認定工傷是否確鑿、社保部門核定養老金是否準確等關係個體切身利益的政府行為。
  王艷姮在審判工作中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司法的公信力經常受到質疑,因為普通市民總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民告官”不可能贏。但是在王艷姮多年的行政審判路上,她給自己約法三章:第一,不輕視任何一起行政案件,因為案件往往涉及市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第二,公平對待每一個當事人,無論是不能支付訴訟費的平民還是腰纏萬貫的富翁,她都本著善良和正義來適用法律;第三,以寬容的態度對待,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尊嚴和利益。
  不少糾紛因態度引發
  前不久,黃浦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謝信:“本月6日,我去貴院參加庭審,由於晚了20分鐘,已超過規定開庭時間,但法官王艷姮仍在等我。當我安檢結束後,就有工作人員告知我快進去,4樓也有工作人員知道我姓名,囑我快進去。謝謝王法官及工作人員……”王艷姮表示,這僅是一起非常普通的案件。“事後我一直在思考,當事人不僅要的是司法公正,更要的是在庭中得到尊重。不少行政糾紛其實是從接待人員高高在上的態度引發的。”王艷姮告訴記者,“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從而引發的爭議不在少數,作為法官,應時刻牢記將人民賦予的權利為民所用。
  王艷姮在法院工作的近20年裡,一直熱心於調研工作,積極關註審判動態,註重挖掘審判熱點問題。工作之餘,她還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審判規律,撰寫論文、調研報告、案例等多篇。
  (原標題:王艷姮十八年青春 守護為民天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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